2005年5月30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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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炮制假案鲸吞执行款
素凡 黄玉英

  广西百色市中级法院原民一庭庭长廖某,与他的情人班某,串通案件当事人余某,三人联手炮制了一宗惊天假案,鲸吞104.2万元的执行款。
    5月25日,广西隆安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桩案件。
    
  物色情人做假案
    2003年4月30日,百色市公安局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信里说,百色市中级法院原民一庭庭长廖某,在担任执行庭庭长时,伙同他人制造假案,鲸吞了上百万的执行款。鉴于举报情况十分重大,百色市公安局开始暗中调查举报内容是否属实。结果发现真有其事。
    今年47岁的廖某转业后在乐业县法院当了一名法官。1993年,廖某被任命为乐业县法院副院长,1998年,又由乐业县法院调到百色市中级法院,先是担任法警政委,接着又出任执行庭副庭长。
    随着职务不断升迁,他终于把持不住了。廖某的机会来自他执行的一桩案子,案子的当事人叫余某。
    余某是百色市一家度假山庄——懿彬山庄的老板。2001年,这个投资上千万的懿彬山庄资不抵债,各路债主纷纷将山庄告上法庭,讨还欠款。2001年4月,百色市中级法院查封了懿彬山庄,并且准备拍卖。身为执行庭副庭长的廖某正好负责这个案子的拍卖执行。
    拍卖前,廖某仔细地阅读案卷,案卷里两个熟悉的名字引起了他的注意,这两个人是百色市中级法院的退休法官。奇怪地是,这两个法官竟然也是懿彬山庄的债权人,每人借给山庄20万元。按照廖某对这两个法官的了解,他们绝对不可能有这么多钱。仔细一想,廖某暗暗地笑了起来:发财的机会来了——制造一宗令人笃信不疑的假案。
    于是他找到了班某,一个离了婚的独身女人,是他在插队时认识的。选定班某后,廖某驱车到南宁约见班某,说出了制假案的设想。
    班某的公司正处于生意滑坡的时候,她整天想的就是如何筹钱,周转生意。听廖某说这么容易就能弄到钱,当然很快同意了。
    
    制假三人行
    与班某结成同盟后,廖某立刻在南宁一家餐馆约见余某,介绍班某与他认识。
    其实,余某一直对法院判决拍卖山庄不服。听说负责执行拍卖的法官要与自己见面,赶紧前来赴约。没想到对方是来打钱的主意的。
    但在廖某和班某的合作攻击下,余无可奈何地听其所劝。班某劝余某,不如趁着廖某负责执行这个案子,抓住时机多弄点钱回来。冷静下来的余某问:“你们要我怎么做?”
    “你只需要和我立个借据就可以了,其他的事情我来做。得钱后我们四六分成,你六,我四。”班某把合作条件说了出来。几天后,余某就与班某签写了一张假的借款协议:余某欠班某75万元。借款日期就是当日。
    班某把那张假的借款协议交给廖某看时,他一眼就发现了破绽,点着落款日期说:“这个日期不行!法院已经查封了山庄,必须写查封前的日期。还有,不能是个人借款,必须写公司。”
    为此,班某再次找到余某,重新写了一张借条,把借款日期写成2000年2月6日。班某取得借条后,立刻打电话向廖某汇报,廖某又说:“75万太少了,再写一张几十万的吧。”于是班某又和余某签写了一张38万元的借款协议,日期是1999年2月3日。
    余某的债权人一共有近30 人。山庄拍卖后,根本不够支付这么多债权人的债款。一旦法院要按比例清偿,班某手里的那113万的债款很有可能只能分到十几万。但是,如果双方借款时有抵押协议的话,就能够得到优先偿还。2001年4月8日,廖某又让班某找余某办理一个“抵押权证书”,把剩下的一个游泳池和一块空场地全部抵押了。
    有了借条和抵押协议后,2001年7月初,班某到百色市右江法院起诉余某。很快,法院开庭审理这桩并不存在的借款纠纷。庭审中双方几乎没有任何争议,法院的判决结果当然是余某还款113万元。
    到了2003年元月5号,百色市中级法院开始讨论懿彬拍卖分配方案时,班某将右江法院的判决报告了中院。由于基层法院无权受理百万标的的债务纠纷,百色中院撤销了右江法院下达的支付令。
    为此,在廖的指使下,2003年2月20日,班某只好又向百色中院起诉。在廖某的周旋下,这个案子很快就开庭审理了。当天,百色中院就下达了民事调解书。而后这桩子虚乌有的假案子正式纳入了法院执行分配懿彬山庄债款的方案之中。
    
    百万巨款成枷锁
    在法院执行分配的民事裁定书还没有下达的时候,廖某就拟好了执行申请书,连同他签写的执行划款决定书,交给法院领导签字。2003年3月14日,领导签字后,廖某立刻让财务将法院裁定的104.2万元的执行款划到了班某的广汇贸易公司。
    百万巨款就这样轻易卷入了囊中。2003年4月14日,那104.2万在班某公司账上放了一个月后,廖某把钱全部存进了自己的户头,并设置了密码,把存折交给班某保管。
    自从有了这笔钱后,廖某跑南宁的次数显然多了起来,几乎是一到周末就去。每次去都取钱,有时几千,有时几万。但班某敏感地发觉,原先和余某商量好事后分成的,但这笔钱已经到手一个多月了,廖某并没有通知余某来分钱的意思。其实,从2年前在右江法院开庭之后,关于这个案子的进展,廖某就很少告知余某了。
    经过几次试探观察,班某相信廖某没有
    独吞那笔钱的意思,终于放心了。就在班某悄悄为自己的未来做打算的时候,2003年6月的一天,廖某又来南宁与她见面。他对班某说:“奇怪,我们的事好象有人知道,最近老觉得法院里有人在议论什么。”
    一切都在他们的意料之中,果然2003年7月13日,廖某、班某、还有余某分别被捕。由于班某怀孕、余某患癌症,两人被取保候审。
    廖某被捕后,案件移交到检察机关。当检察人员搜查廖某的办公桌时,在抽屉的底层发现了一沓信件,是他的妻子黄某在2001年前后写的。从时间上判断,那段时间正是廖某与班某联合做假案,频繁往返南宁的时间。黄见丈夫很少归家,便写信劝谏丈夫。但妻子的这些苦口婆心的规劝,在廖某那里一点作用都没有起到。
    5月25日,广西隆安县法院开庭审理廖某、班某、余某三人合伙炮制假案一案。目前,此案尚未判决。